ACCIDENT

关注安全远离事故

湛江市仁邦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
地址: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49号观海花园二楼

手机:13376719003 李老师

座机:0759-3171696

邮箱:3478481634@qq.com

安全生产事故分类
2017-11-4
来源:未知
点击数:  1728        作者:未知
  •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(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)中突然发生的,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,或者损坏设备设施,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,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(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)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。
    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可分为:
      1、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
     
      2、火灾事故
     
      3、道路交通事故
     
      4、农机事故
     
      5、水上交通事故
     
     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、严重程度、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,一般分为四级:Ⅰ级(特别重大)、Ⅱ级(重大)Ⅲ级(较大)和Ⅳ级(一般)。
     
      
    按照事故原因可分为:
      物体打击事故、车辆伤害事故、机械伤害事故、起重伤害事故、触电事故、火灾事故、灼烫事故、淹溺事故、高处坠落事故、坍塌事故、冒顶片帮事故、透水事故、放炮事故、火药爆炸事故、瓦斯爆炸事故、锅炉爆炸事故、容器爆炸事故、其他爆炸事故、中毒和窒息事故、其他伤害事故20种。
     
      
     
      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
     
      
    按照事故的等级可分为:
      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第三条,根据生产安全事故(以下简称事故)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,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:
     
      (一)特别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伤(包括急性工业中毒,下同),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     
      (二)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,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,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     
      (三)较大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;
     
      (四)一般事故,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,或者10人以下重伤,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。
     
     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,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。
     
     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“以上”包括本数,所称的“以下”不包括本数。
版权所有 © 湛江市仁邦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 
关注官方微信